%0 Journal Article %T 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组织体制问题:结合意大利经验的讨论 %A 薛军 %J 比较法研究 %P 35-44 %D 2015 %X 在民法典编纂中存在不同的组织体制,组织机制的优劣会影响民法典编纂的质量。意大利民法典编纂中采纳了双委员会体制。这种组织模式比较好地结合了民法典编纂中的技术因素与政治因素。相比之下,单委员会体制存在明显缺陷。民法典编纂应该委托于具体的自然人,而不应该采取单位参与制。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,应该根据不同的委员会,确定不同的人选。起草委员会应该主要选择学者和法官参与,而审查委员会的人员,则应该吸收其他行业的代表参与。 %K 民法典编纂 %K  准备委员会 %K  起草委员会 %K  审查委员会 %U http://bjfyj.cupl.edu.cn/CN/abstract/abstract1890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