%0 Journal Article %T 界定行政处罚行为的功能性考量路径 %A 陈鹏 %J 法学研究 %D 2015 %X “制裁性”不能成为在个案中界定某种行政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标准,因制裁性标准的两个要素,即行政相对人行为的“违法性”和行政措施为相对人施加“额外不利效果”,本身并不周全.是否将某种有争议的行政措施视作行政处罚,关联着能否实现相关立法所期待的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、确保依法行政、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性、维护法的安定性以及实现程序经济原则等功能.在大体维持形式性界定标准的前提下,将没有必要进入个案的功能要素予以裁减,进而考量各种相冲突的功能的重要性,并借此作出判断,是在个案中界定行政处罚行为的可由之路.在相关判决不断积累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,能够使此种功能性考量逐步走向理性化. %K 争议性行政措施 %K 行政处罚 %K 个案考量 %K 行政处罚法 %U http://www.faxueyanjiu.com/ch/reader/view_abstract.aspx?file_no=20150206&flag=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