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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较法研究 2015
商鞅“法治”思想与中国传统社会治理, PP. 147-155 Abstract: 商鞅是中国传统法治理论的开创者和实践者,其最大的贡献在于将法家法治思想进行系统的整合,使之成为一个体系。而且,作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,他在其政治生涯中实践了这些理论,从而使得理论具备了可行性。商鞅的“法治”是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制度实践和理论来源。然而,作为早期社会治理模式的商鞅“法治”混淆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区别,一味以强力推行实施,排除了法律的道德性,最终无法避免成为严刑酷法,给后世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。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得失,很大程度上是商鞅法治思想的利弊所致。这些都值得我们今天深刻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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