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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较法研究 2015
排除合理怀疑等于内心确信吗?, PP. 115-131 Keywords: 排除合理怀疑, 内心确信, 证明标准, 证明责任, 剩余怀疑 Abstract: 对于两大法系证明标准的比较研究,学界倾向于从最终的心理状态进行对比,进而得出两者等同的结论。这种“静态局部比较论”缺乏对制度运作环境和事实认定过程的关注,其结论的准确性不足。事实上,从证明标准的适用程序范围和待证要件范围以及“剩余怀疑”的风险分配来看,作为两大法系代表的美德两国均存在较大的差异,这使字面上相同的标准产生完全不同的规范效果。导致这种差异形成的直接原因是诉讼构造、诉讼职能、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和证明责任分配机制等差异,其深层次原因则是两大法系诉讼目的观的差异。这对于如何完善我国证明标准的配套制度具有较大的启发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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